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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理工大学2021年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招收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报考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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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港澳地区考生,持①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②《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地区考生,持①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和②《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身居住证》。
2.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学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
3.品德良好、身体健康。
4.有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的学者书面推荐。
5.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除须符合上述条件外,还须符合: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6.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除须符合上述条件外,还须符合: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招生类别及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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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费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自费研究生在学期间按学校的规定交纳学费。
报名
3 (一)报名时间
2021年1月1日至1月15日,全天24小时接受网上报名。
(二)网上报名
1.考生应在规定报名时间登录“面向港澳台招生信息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并上传电子照片。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2.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
3.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现场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均应按报考点要求进行现场确认报名信息,具体时间由各报考点自行确认和公布,逾期不再补办。
2.考生应按报考点要求,在网上确认时提交报名材料、完成网报信息核对手续。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四)招生报考点
受教育部委托,下列5个报考点负责港澳台研究生招生宣传、报名和初试的组织工作。
北京: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院)
联系人:秦彦超
地址:北京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5号,邮政编码:100081
电话:(010)68945819,图文传真:(010)68945112
上海:同济大学(研究生院)
联系人:黄建业
地址:上海市四平路1239号,邮政编码:200092
电话:(021)65982944,图文传真:(021)65988292
广州: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联系人:陈瑶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69号,邮政编码:510631
电话:(020)38627813,图文传真:(020)38627826
香港:京港学术交流中心
联系人:钟惠娟
地址:香港北角英皇道83号联合出版大厦14楼1404室
电话:(00852)28936355,图文传真:(00852)28345519
澳门:澳门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联系人:邝子欣
地址:澳门罗理基博士大马路614a-640号龙成大厦5-7楼
电话:(00853) 28345403,图文传真:(00853) 28701076
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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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学考试分初试、复试两个阶段。
(一)初试
1. 入学考试由学校组织,考试时间预计在2021年4月份,具体时间和考试方式等请及时关注华东理工大学研究生网站相关信息。
2. 考试科目查阅《华东理工大学2021年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招收硕士研究生专业目录》,试题由华东理工大学组织命制。
3. 考生应当在2021年3月1日至3月15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面向港澳台招生信息网”下载打印《准考证》。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参加考试。
(二)复试
华东理工大学在复试前将对考生的身份信息、学历(学位)证书(或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报名材料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复试的内容、方式、时间、地点由华东理工大学根据教育部规定自行确定,并于复试前通知考生。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华东理工大学将参照相关文件规定,并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对考生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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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理工大学根据考生的报名资料、初试和复试成绩、导师意见、体检结果等,综合审查后择优确定录取名单。录取通知书于2021年6月底前寄发考生本人。
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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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录取的硕士生应于2021年9月中旬前报到入学。具体时间在“入学通知书”中注明。新生报到时,由华东理工大学进行身体复查,不符合入学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
新生应按时报到,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须书面向学校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学习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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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就读专业的不同,全日制硕士生的学制为二年至三年。
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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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华东理工大学硕士生培养计划,课程学习合格、学位论文答辩通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者,可获相应的学位证书。
通讯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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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上海市徐汇区梅陇路130号,
华东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编:200237
电话:0086-021-64252453
传真:0086-021-64251644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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